五、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适度规模、污水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运行和管理,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以减少热污染。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在坚持因地制宜、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七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应对地下水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飞灰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无害化的原则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运输和处理。日光灯管、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5.9 填埋终止后 ,建设、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设计、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焚烧、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收集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资源化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四、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运营市场化、
三、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经监测、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废玻璃 、有条件的地区,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法规 ,散落和滴漏。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
二、废金属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设备可靠、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炉渣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促进社会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运输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 1.5 应按照减量化
、技术可行 、以减少处理量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设计、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六 、应用新工艺、采取工程措施,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填埋气体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对烟气、地表水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建设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